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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一、范围:
1、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相应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过渡,符合《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的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竞聘条件
参加竞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
3、近五年内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自2014年以来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对于2018学年上半年未被评为师德考核优秀等次的教师,一律不得推荐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说明:
1、根据上级要求,2018年8月——2019年8月聘期内退休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职称竞聘;
2、自2016年开始连续两年参加高一级职称竞聘未评审上的,第三年自动取消资格,但可参加下一年的职称竞聘;
3、原内退现已返岗教师连续三年在教学一线工作,符合条件可参加本次职称竞聘,但必须扣除相应工作年限、任职年限;
4、所有教师在编制关系所在单位参加竞聘。
三、竞聘岗位数量
专业技术职务 | 小学人数 | 初中人数 |
高级教师 | 1 | 1 |
中级教师 | 1 | 0 |
四、竞聘推荐办法
按附件2评分标准,按量化积分排定各系列名次,按分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人选。
五、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10日下午:建立竞聘委员会,讨论修改完善方案。
(二)9月11日上午:各校召开教职工会议通过实施方案及竞聘计分标准,并上报市教育局本单位竞聘方案。
(三)9月11日下午2:00前各单位报送教师个人报名积分表及材料,
注:每人一档案袋,学校报名积分表。
区竞聘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对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材料、积分等审查,确定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9月12日开始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确定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人选,填报相关材料。
(五)9月17日——9月19日:网上材料申报,随机上传。
双王城教育学区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一、双王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双王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委员会、
三、双王城教育学区竞聘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附件2:
双王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分标准
附件1:
双王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树军
成 员:刘广军 王鹏 郑家林
陈起增 杨东 王可明
双王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杨树军
成 员:刘广军 王鹏 于金国 王兴国
马化军 王玉明 王云水 李大孟
双王城教育学区竞聘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刘广军
成 员:马元文 王秀英 尹月田 于泮桥
监督联系电话:5542199
公示形式:教育学区网站、各单位公示栏
附件2
双王城教育学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
计 分 标 准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潍坊市教育局“潍教便函【2015】73号”文件、潍教明电〔2017〕108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7〕49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工作底线清单(试行)的通知》、潍人社字〔201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双王城教育学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计分标准》。
一、学历分(40分)
学历 | 博士 | 硕士 | 大本(普)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其他 |
第一学历 | 40 | 35 | 30 | 25 | 20 | 18 | 16 |
第二学历 | 37 | 32 | 27 | 22 | 17 | | |
1、学历要求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执行。
2、参加工作时的学历为第一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的学历为第二学历,第二学历取得后立即生效,是有效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视为有效学历,以何种学历评聘即以何种学历计分。学历计分只记一次最高的,不能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0分。
二、任职年限分
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年计1分。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记1分,离职进修学习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任职以来的考核成绩(30分)
按近五年的考核结果计分,考核优秀一次记6分,合格一次记5分,自2016年以后,优秀一次计6分,合格等次中的B、C、D分别对应5.6分、5.3分、5分。(二级职称任职不满5年的按平均值计算,得分=实际计分/任职年限×5)。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
五、教科研成果及论文、著作(4.5分)
、教科研成果: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性专利
奖项等级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特等奖 | 2 | 1.5 | 1.25 | 1 |
一等奖 | 1.5 | 1 | 0.75 | 0.5 |
二等奖 | 1 | 0.75 | 0.5 | 0.25 |
三等奖 | 0.5 | 0.375 | 0.25 | 0.125 |
专业发明、实用型专利 | 0.5 | | | |
注:(1)本项不重复计分,只记一项最高分。
(2)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性专利必须与教育教学有关。
(3)第二及以后其他作者均减半计分。
2、论文、著作:A、论文
B、著作
| 专著 | 主编 | 副主编 | 参编 |
20万字以上 | 1.5 | 1 | 0.5 | 0.25 |
20万字以下 | 1 | 0.75 | 0.25 | 0.125 |
(1)论文是指在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管的正式专业刊物[有正式刊号(CN、ISSN)](必须经过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百度、万方数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上验证)上已发表的与现从事专业对口的论文,以原件为准。著作必须是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论文、论著均不含论文集、学生作品集、试题集及教辅资料等。
(2)论文、著作一共只需提交最高层次的三篇(部)计分,同一作品不重复计分。
(3)论文最多不超过1分,著作最多不超过1.5分。任期外的论文、论著不计分。
六、荣誉及业务称号(10分)
1、拔尖人才
级别 | 省拔尖人才 | 省特级教师 | 市拔尖人才 | 市特级教师 | 县级拔尖人才 |
分数 | 10 | 9 | 8 | 7 | 5 |
2、骨干系列
级别 | 省教学能手 | 市教学能手 | 县学科带头人 | 县教学能手 |
分数 | 8 | 5 | 5 | 2 |
3、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只限于各级政府及人社部门、教育局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比翼双飞教师家庭、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其他由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与本专业有关的荣誉称号减半计分(不含在各类学生活动、竞赛中获得的奖项)。
潍坊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计分标准如下:
1、由教育厅(局)表彰,教科院(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按低一级的教学能手的1、1/2、1/3倍计分。
2、由省市电教馆、仪器站(实验教学中心)表彰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1、0.75、0.5分。
(1)任期外县级及以上荣誉及业务称号减半计分;县级及以上荣誉及业务称号项不累计加分,只记一项最高分;(2)暑期教师远程研修培训优秀学员、优秀研修组长、优秀管理员、优秀指导教师;2015年以来支教、交流轮岗教师按教育局规定的有关文件执行加分;(3)自2015年来任期内评选的乡镇优秀教师与优秀班主任,每次计0.5分,可累计计分,此项最高不超2.5分,可与县级及以上荣誉或业务称号累计加分。
说明:积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任职资格年限、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年限的先后确定;仍然并列按照年龄大小排序确定。
七、任职、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荣誉、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到2018年8月31日。
(本方案解释权为双王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小组)
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区教育学区
2018年9月10日